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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类型

项目申报


申报企业满足“申报时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,属迁入的企业,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”,得分50分,再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、销售收入、融资金额、企业资质等进行评定。


1、知识产权。上年度或申报前每获得1项PCT发明专利(非美国、欧洲和日本地区)、PCT发明专利(美国、欧洲和日本),分别加10分、30分;每参与制定1项行业标准(团体标准)、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,分别加20分、30分、50分;每获得1项2类医疗器械认证、国家农作物品种、植物新
-品种、国家新批药品注册批件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,分别加30分、30分、40分、40分、50分;累计最高加分50分;
2、销售收入。上年度或申报前销售收入超过5万元、50万元、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企业,分别加10分、20分、30分、40分、50分;
3、融资金额。上年度或申报前获得非关联企业或投资机构投资50万元、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的企业,分别加10分、20分、30分、40分、50分;对获得银行或小额公司贷款2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企业,分别加10分、20分、30分、40分、50分;
4、企业资质。上年度或申报前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二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质等认定,分别加10分、20分、30分;上规入库的非工业企业和工业企业,分别加20分和50分;在新三板、创业板(海外板)、主板成功上市(挂牌)的创新创业企业,分别加30分、40分、50分。

资助资金:5-50万。